“豐付寶”服務條款

客戶使用由大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銀行”)提供的「豐付寶」移動應用程式(下稱“「豐付寶」”)的服務,即表示客戶同意接受並遵守《銀行服務綜合條款》、《電子銀行服務條款》、《個人網上通服務條款》、《「豐付寶」服務使用聲明》、《豁免責任聲明》、《版權聲明》及以下條款之規定,並受其約束。若現有條款與此服務條款和上述條款規定有所抵觸,均以此服務條款為準。

一、釋義及應用

(一) 在本條款中,除文意另有規定外:

掃碼支付 --- 指客戶在「豐付寶」上或銀行認證之商戶或其應用程式或其他電子渠道,通過其所產生的二維圖碼進行掃碼支付/收款的交易,以掃描二維圖碼進行確認付款。

快捷支付 --- 指客戶於「豐付寶」上開通,用於透過互聯網在已接入銀行並經銀行認證商戶之網站、應用程式或其他電子渠道,使用提款卡號碼、快捷支付密碼 、短訊驗證碼進行付款之支付方式。

無感支付 --- 指客戶利用「豐付寶」發起操作,並同意將其個人名下的銀行賬戶或經銀聯認證的銀行卡,與指定的銀行合作商戶(下稱“合作商戶”)和應用場景建立綁定關係,客戶授權銀行可以按照合作商戶提交的扣款指令,直接從與客戶綁定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卡中扣劃客戶應付的費用,並授權銀行進行後續處理。

二、接受及執行指示

(一) 交易後銀行不再發出有關交易之通知書。客戶可自行查詢交易歷史記錄。

(二) 客戶在「豐付寶」的手機號轉賬中用於接收款項的手機號碼及/或用於開通快捷支付(包括但不限於銀行提款卡快捷支付、銀行賬戶快捷支付)的手機號碼,與客戶開通「個人網上通」短訊密碼版時所綁定的手機號碼一致。關閉「個人網上通」短訊密碼版將導致手機號轉賬功能將同時關閉,並導致曾開啟的快捷支付的功能無法使用。

(三) 客戶經由「豐付寶」上進行與中國銀行澳門分行跨行轉賬之交易,客戶須知悉及確認以下事項:

1. 有關客戶指示之交易金額將全數轉賬至客戶指定的中國銀行澳門分行賬戶,如交易需兌換則視情況由兩行各自負責。

2. 如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在其日結後方收到交易資料,其有權將有關交易視為下一工作天之交易處理。

(四) 客戶可通過「豐付寶」上進行下列的交易,並同意須完全承擔由此引起之任何損失、風險及責任:

1. 銀行任何賬戶間轉賬、或於客戶之銀行賬戶與客戶於中國銀行澳門分行持有之賬戶間跨行轉賬、及/或客戶之銀行賬戶與第三者之銀行賬戶間轉賬或第三者之中國銀行澳門分行賬戶間跨行轉賬之交易,包括但不限於同名戶轉賬、第三者轉賬、中國銀行澳門分行轉賬、二維碼轉賬、手機號轉賬或好友轉賬等交易。

2. 客戶持有之銀行信用卡賬戶及/或合資格之第三者信用卡賬戶向銀行及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進行還款交易。

3. 通過「豐付寶」掃碼支付及/或無感支付進行支付交易。

(五) 客戶知悉及確認,下列交易根據本條款第二條第(四)項規定,對於兩人或以上的聯名賬戶,不論其在銀行開立之賬戶運用簽署組合為一人單簽及/或其他聯簽方式,對該等賬戶於「豐付寶」上之任何操作均不受賬戶運用簽署組合之限制,並同意須自行承擔因此而引致之任何損失、風險及責任:

1. 客戶可自行於「豐付寶」上登記不同簽署組合之同名賬戶,且可使用該等賬戶進行交易(包括但不限於同名戶轉賬、第三者轉賬、中國銀行澳門分行轉賬、二維碼轉賬、手機號轉賬或好友轉賬等)。

2. 客戶亦可自行於「豐付寶」上登記客戶持有之銀行信用卡賬戶及/或合資格之第三者信用卡賬戶向銀行及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進行還款交易。

3. 通過「豐付寶」掃碼支付及/或無感支付進行支付交易。

(六) 在「豐付寶」上所綁定之手機號碼除客戶可親臨銀行申請修改或取消外,客戶亦可經由「個人網上通」服務修改或取消已綁定之手機號碼,客戶須承擔修改或取消手機號碼而引起的任何損失、風險及責任,以及銀行隨時有絶對酌情權決定撤銷或暫停使用該手機號碼而無須事先通知客戶,銀行無須承擔客戶因此而引致之任何損失。

(七) 「豐付寶」上所有賬戶與「個人網上通」服務上所有賬戶相同,包括但不限於同名賬戶、第三者賬戶、中國銀行澳門分行賬戶,客戶除可以親臨銀行申請增加或刪除該等賬戶,或使用「個人網上通」服務及/或在「豐付寶」上進行該等賬戶之刪除指示外,客戶亦可通過安全密碼在「豐付寶」上進行下列指示,客戶須承擔由該等指示而引起之任何損失及風險。

1. 增加第三者賬戶、中國銀行澳門分行賬戶之登記指示。

2. 未經先登記而執行轉賬至第三者賬戶之交易指示。

(八) 客戶知悉及確認,客戶可通過安全密碼在「豐付寶」上進行增加合資格之第三者的銀行信用卡賬戶的操作,客戶須承擔由該等操作而引起之任何損失及風險。

(九) 客戶若沒有開通「個人網上通」服務,可通過使用手機號碼註冊為「豐付寶」用戶,並使用部分指定的功能。銀行有權決定不同類型客戶的權限和可使用功能的範圍,客戶透過此形式註冊而發起的任何「豐付寶」指示,客戶須自行承擔因此而引致之任何損失及風險。

(十) 一旦開通無感支付及/或快捷支付及/或掃碼支付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銀行提款卡快捷支付、銀行賬戶快捷支付、豐付寶掃碼支付)及設置快捷支付密碼及支付密碼後,客戶可在已接入銀行並經銀行認證商戶之網站、應用程式、其他電子渠道或與銀行經已建立綁定合作商戶和應用場景之關係,使用無感支付及/或快捷支付及/或掃碼支付方式發出付款指示,客戶須承擔由該等指示而引起之任何損失及風險,且客戶受銀行的《電子支付服務條款》所約束。

三、指紋密碼、面容認證及其他認證方式

(一) 「豐付寶」所使用的登錄代號及登錄密碼與銀行「個人網上通」服務之登錄代號及登錄密碼相同。

(二) 銀行將因應技術發展推出包括但不限於指紋密碼、手勢密碼、面容認證等新型認證方式,客戶可自行選擇開通並正確使用。客戶通過此等認證方式發起的交易,將視同使用登錄密碼發起的交易並承擔相同的責任,且客戶受銀行的《大豐銀行指紋/面容認證服務條款》所約束。銀行有權隨時調整認證方式的操作流程和可使用設備範圍,有權隨時撤銷或暫停提供此類認證方式,並無須事先通知客戶。

(三) 客戶一經成功登記使用指紋登錄/面容認證登錄,在已登記使用指紋登錄/面容認證登錄的認可流動裝置上,於登記當時或之後儲存或修改的所有指紋/面容認證,均可用於「豐付寶」上的服務,客戶必須確保認可流動裝置只儲存客戶自身的指紋/面容,如客戶在認可流動裝置上儲存任何其他人士的指紋/面容,則其他人士以儲存的指紋/面容認證進行任何「豐付寶」上的服務交易,包括透過「豐付寶」服務登入和操作客戶的賬戶及進行交易等,均視為由客戶授權而發生交易,並對客戶具有約束力,客戶須自行承擔因此而引致之任何損失、風險及責任。

(四) 指紋認證/面容認證由客戶的認可流動裝置上的指紋識別感應器/面容影像感測器組件進行,客戶同意銀行取得及使用銀行透過客戶的認可流動裝置上的指紋識別感應器/面容影像感測器獲取的資料。

四、銀行之責任

客戶需通過銀行指定方式下載和安裝銀行「豐付寶」,倘客戶之硬件或設備因而造成不利的影響,銀行或任何資料供應商一概無須承擔因此而引致之任何責任。

五、客戶之責任

客戶需確保移動設備的安全,不可使用操作系統被破解或修改的移動設備(包括且不限於ROOT、JAILBREAK等行為)安裝和使用「豐付寶」。銀行有權限制「豐付寶」在此等移動設備上的使用,客戶須承擔在此等設備上使用「豐付寶」所引起的風險、損失及責任。

(04/2020版本)

大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